博湖县文明旅游倡议书
旅游不仅仅是舒心畅意的游玩,同时也是一个展示美好修养的过程。自然美景、和煦风光,再加上您参与营造的良好氛围、文明环境,让心灵与美景呼应,才能构成真正的美。在“十一”国庆节和中秋节到来之际,我们倡议大家争做文明和友谊的传播者:
1、维护环境卫生,遵守公共秩序。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,不乱扔废弃物,不在禁烟场所吸烟。按序在游步道上游览观光,不并行挡道。
2、保护生态环境,爱护自然遗产。博斯腾湖是全国“5A”景区,景区内的每一处景观都是大自然留給我们的珍贵财产,破坏将不可再生。
3、爱惜公共设施,保护景区公物。不损坏公用设施,不在景区内涂刻,不攀爬景区防护栏,拍照摄像遵守规定。
4、尊重他人权利,讲究以礼待人。不强行和外宾及其他游客合影,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,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。衣着整洁得体,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,礼让老幼病残,礼让女士,不讲粗话。
5、旅游企业要依法经营,诚信规范。要勇于担当社会责任,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,着力打造博湖旅游服务品牌,合力创造温馨美好的博斯腾湖旅游环境。
6、旅游从业人员要履职尽责、率先垂范。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,遵守行业规范,恪守职业道德,尊重消费者权利,推广文明礼仪知识,广泛开展微笑服务,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,积极争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、传播者。
全县广大干部群众、旅游企业及社会各界朋友们:让我们携起手来,从自身做起,从现在做起,共同营造讲文明、重礼仪,树形象、筑诚信的文明旅游环境,让博湖的天更蓝、山更清、水更绿,让文明旅游之花遍地绽放,让我们的博湖更加美丽。共同为博湖的精神文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!
博湖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委员会办公室
年9月29日
赞赏